根据江门市豪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增热洁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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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豪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增热洁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西瓜视频 龙口镇凤和路2号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豪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豪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西瓜视频 龙口镇凤和路2号主要从事铝幕墙、铝天花和铝方通生产制造。总占地面积为71513.4㎡,建筑面积为68153.22㎡。年产100万平方米铝幕墙、120万平方米铝天花板和35万平方米铝方通。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现根据生产需要,拟在厂内新增一台热洁炉用于处理喷粉挂具上的涂层,本项目建设不涉及产品种类产品规模等的变化。 热洁炉使用热化石油气作燃料,主要工艺为热洁处理。 |
环评机构 | 广东新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及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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